家事調解服務 No Further a Mystery
為分居及離異家庭提供多元化服務,透過家事調解支援有需要家庭以平和理性態度處理離婚及相關事宜,使雙方及子女的利益同被顧及;同時鼓勵離異父母建立「兒童為本」精神,透過共享親職及穩定的親子聯繫,協助兒童適應家庭轉變。調解範疇可包括分居安排、子女生活安排、撫養權、子女生活費、子女探訪、配偶贍養費、婚姻居所及財產分配安排等。
協助離異人士適應離異時所產生的負面情緒及心理上的衝擊,重建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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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各方會議作出決定(但家事調解員一般會幫助各方評估其建議方案的可行性) 。
促進雙方日後的合作能力 - 家事調解服務 調解服務能協助雙方用較有效的方法溝通,以期解決日後有可能產生的分岐。
離婚呈請書一經提交,法律程序便已展開,提出呈請一方為「呈請人」,而配偶為「答辯人」。提交呈請書後,呈請人必須以面交或郵寄方式,將一份經蓋印的副本,送達訴訟中其他當事人。必須注意的是,呈請人不得親自把呈請書送達答辯人。呈請人必須透過第三者或以郵寄方式把呈請書送達答辯人。
雖然家事調解會議中起草的和解協議是不具法律約束力,但是雙方可以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並向法院申請將該協議變成法庭頒令。
調解員首先會個別約見雙方,及後一位或兩位調解員會約見雙方面談數次,所有會面內容保密,亦無法律約束力。
持久授權書容許授權人在「精神行為能力」仍完備的時候,可以預先授權及指示最信任的人在自己神智不清或不省人事時照顧其財務事項。
*當中有家事調解監督分享如何以調解方法處理長者可能會遇到的衝突 (如物業的處理、財務問題)
家福會調解中心負責解決家庭成員之間的各類爭議,向大眾推動調解精神,幫助社會不同的年齡層,包括長者、親侶、家長及青少年預防及處理糾紛,以締結和諧文化。親籽薈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為離異家庭提供一站式共享親職與親子聯繫服務。家福中心是本會轄下首個提供開放式家庭服務及離異家庭服務的中心,為全港離異家庭提供多元化的支援服務。
本中心的家事調解員均須遵守香港調解仲裁中心專業行為守則的保密條款,須就所有家事調解會議中所討論及/或披露的事宜進行保密。當雙方同意繼續進行家事調 解,調解員會要求雙方共同簽署一份保密協議,同意所有協商都會在「無損雙方權益」及在保密的基礎上進行。
雖然家事調解會議中起草的和解協議是不具法律約束力,但是雙方可以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並向法院申請將該協議變成法庭頒令。